同联赛之间能转会吗-同联赛之间能转会吗现在

中国足球的转会制度

同联赛之间能转会吗-同联赛之间能转会吗现在

我们无法逃避的在北国的初冬体味着中国足球带给我们的又一份冰凉。在冰冷中思考是艰难的,然而又是理智的。20年的失败,20年从上到下的反省,技术到体能,球员到教练全都不是症结所在。于是,中国足球的体制本身就当然地受到了质疑。联赛水平的停滞不前,假球黑哨的泛滥、国家队建设的失败,女足的后继乏人等等问题都直接体现着现行体制对进步的压抑。本文旨在用法律和制度分析的方法分析中国足球的转会制度,试探着扎破中国足球制度癌症中的一小块毒瘤。

这里有必要把中国足球的转会制度介绍一下。1994年以前的球员转会是作为体委职工的运动员在不同体委之间的工作调动。由于地方的自我保护和封闭,这种调动极为困难,"转会"很少发生。1994年到1997年,由于"职业联赛"的推动,转会市场也火爆起来,但同时也出现了大量不健康的做法:私下交易,挖人墙角、漫天要价等等。这些对转会市场和足协的工资方案造成了重大冲击。为克服这些弊端,中国足协"创造"了摘牌转会制度,1998年实行随时摘牌,1999年是同时摘牌,即现行办法:在一定期限内凡欲转会者向足协申清,将其名字和转会费登上转会大名单,足协择日将全国26家甲级俱乐部首脑召集,面对大名单,以上年甲A第一名至乙级升入甲B第二名的顺序进行摘牌(跌入乙级的上年甲B后两名不参加)。如此循环,俱乐部摘完想要的球员可不再摘,直至无人再摘。大名单上余下的球员退回原俱乐部,原俱乐部不接收的即为下岗。

这一带有浓重计划经济色彩的做法的问题是明显的。大名单上的球员对自己来年去向毫无预期,他很可能要去一个气候、饮食、待遇和球队风格都与他不相符合的地方。他毫无主动权。从法律上分析,这一做法与法律和法理颇不相合。

首先,劳动的权利是一项公民的宪法性权利,劳动权的内容包括就业权和择业权。择业权即公民有权依法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职业和用人单位。现行转会制度强行要求被摘牌者与摘牌球会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则有可能失业,这不仅侵害了劳动者的择业权也违反了劳动合同平等自愿的原则。其次,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是劳动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国际劳工大会的《费城宣言》中10项原则有两项为:"(2)使工人受雇于他们最理想的工作,以充分发挥其技能与特长,作出最大贡献。(3)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手段,必须在有关方面充分保证……对易地就业的迁徒调动提供方便。"而摘牌制度却与资源优化、人尽其能的目标相去甚远,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大量重复购置和浪费。俱乐部摘不到有用的就摘有名的,反正机会不用白不用,这才有了彭伟军去海牛打防守反击的尴尬。

除了法律上的问题以外,摘牌转会制度在实际操作中显露了比其要克服的问题还多还严重的弊端。弊端之一:资源配置极不合理。上文已论述,不再赘言。弊端之二:造成强队弱队分化加剧。以成绩确定摘牌顺序是偏袒强队的作法,此项制度在设计上严重失衡,对幼小的中国职业联赛极为不利。我们不妨看一看NBA中类似的作法。NBA的选秀制度是将新秀按水平排成大名单,弱队有优先于强队挑选运动员的权利,也可以放弃较高水平的名额挑选若干较低水平的运动员。形式相似的办法,NBA的制度的设计不知比中国足协高明多少。弊端之三:申请期限的限制,造成中外球员机会不平等,并使联赛缺少新意。依此办法,中国球员在摘牌后使再无转会机会,而外援一直到联赛中期还可以引进和转会。这使得各队更加倚重外援,不在国内挖潜。同时,在联赛进行中,国内转会停盘,球队失去了优化重组的机会,使得联赛格局一成不变,缺乏对市场的吸引力。弊端之四:该制度经常被以各种方式规避。如上赛季曹限东转会时,他本人及青岛和宽利三方达成默契,青岛对其标价三百多万使其它球队望而却步,宽利又四处游说中意曹的球队高抬贵手。于是26支队中倒数第二摘牌的宽利摘下了曹限东,而实际成交价比标价少了一百多万元。如此则使摘牌制度防止的私下交易等等问题的作用丧失殆尽。

这项设计拙劣、恶化资源配置、损害球员利益的制度本该废止,而中国足协已决定下赛季转会仍依此法。有几分讽刺的是,至今转会期限过半,还没有一名球员登上大名单。我们也可以预知2000年乱点鸳鸯谱的摘牌又会生出多少荒唐和无奈。中国球员在默默地抵制着规避着这项制度,而我们更需要中国的博斯曼挺身而出。用法律挑战摘牌转会。

中国足球的制度缺陷不仅存在于转会领域,而全局性、根本性的变革是剩给中国足球的最后一条路。足球界应有壮士断腕的气魄,进行二次革命,限缩足协权力,建立职业联盟,使俱乐部成为真正的经营主体和利益主体。对中国足球来说,所谓"深化改革"的小修小补已无济无事。所以,让我们呼唤二次革命,盼望中国足球的春天。

足球球员转会中的“浮动条款”的具体解释

部分球员的转会带有浮动条款,而浮动条款实际上是球员转会合同的一个部分,如果不支付浮动条款所规定的额外转会费便会视为违约,和不支付转会费是一个概念,原俱乐部完全可以就此起诉现俱乐部。举个例子来说,今年夏天拜仁从沙尔克04引入德国国门诺伊尔,拜仁已首先支付了1800万欧元的转会费,若拜仁夺得今年的德甲冠军,则需再支付300万欧元,若拜仁夺得今年欧冠冠军,则需再支付400万欧元,这就是700万欧元的浮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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